1、那种情况可以实行爸爸妈妈财产
通常情况下,爸爸妈妈的财产由其自行支配。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能涉及实行爸爸妈妈财产。譬如,子女作为被实行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若能证明爸爸妈妈与子女财产混同,可申请追加爸爸妈妈为被实行人,实行其财产;或者爸爸妈妈为子女债务提供了担保,在担保范围内可实行爸爸妈妈财产;还有,子女恶意转移财产给爸爸妈妈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需要追回并实行被转移的财产;另外,若爸爸妈妈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在继承范围内需对子女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此时也会实行爸爸妈妈继承的财产份额。总之,实行爸爸妈妈财产需有明确法律依据及相应证据支撑。
2、那种情况可以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成本
一般而言,以下几种状况法院可能判令被告承担诉讼成本:第一,若被告败诉,根据诉讼成本承担的一般原则,败诉方需承担。第二,假如被告存在故意妨碍诉讼进行等不当行为,譬如伪造证据、恶意拖延诉讼等,法院可依职权决定让其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成本。再者,若合同等明确约定了若发生纠纷诉讼成本由被告承担,那样从其约定。另外,部分特殊案件,如常识产权侵权案件等,法院会依据具体案情,综合考虑过错程度等原因,断定由被告承担诉讼成本。总之,诉讼成本承担的断定以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及案件具体状况为依据,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维护诉讼秩序。
3、那种情况可以签订合同中的无固按期限
依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赞同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第一次实行劳动合同规范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当探讨那种情况可以实行爸爸妈妈财产时,要了解除去容易见到的子女债务纠纷等状况外,还有其他一些特定情形。譬如在某些涉及继承纠纷案件中,假如子女存在侵害爸爸妈妈财产权益等行为,爸爸妈妈的其他继承人可能有权需要实行该子女名下有关财产以保障权益。另外,若子女恶意转移财产给爸爸妈妈,债权人发现后也大概通过合法渠道需要实行爸爸妈妈名下可能被转移的对应财产份额。你是不是遇见过类似财产实行有关的疑问呢?假如对于何种状况下能实行爸爸妈妈财产、实行的具体程序或存在的争议解决方法等还有不解,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